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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6/1 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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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内企业就业补贴

(一)补贴范围条件

年1月1日后与区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毕业5年内的我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吸纳上述毕业生就业的区内各企业。

(二)补贴类型和标准

1.个人补贴

(1)生活补贴,就业毕业生的实际收入低于当时西藏自治区社会平均工资的,按照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元,下同)的%,补贴时间可达5年。

(2)住房补贴,就业毕业生在外租住房屋的,按照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补贴时间达5年。

2.企业补贴

(1)岗前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的企业,对其按照每人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培训补贴。

(2)社保补贴,对高校毕业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0年补贴,其中1-6年期间给予%补贴、7-8年期间给予50%补贴、9-10年期间给予30%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三)兑现部门

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审核兑现。

二、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补贴范围条件:

年1月1日后,在西藏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我区生源在区外高校就读的高校毕业生,向所在高校申请,依据当地省、区、市文件执行),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享受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类型和标准:

按毕业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三)兑现部门:自治区人社部门审核兑现。

三、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补贴

(一)补贴范围条件

年以后,我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高考时户籍为西藏的高校毕业生)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1年以上的。

(二)补贴标准

1.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月元,补贴1年。

2.一次性路费补贴,标准为1元。

(三)兑现部门

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市)人社部门审核兑现。

四、区外企业就业补贴

(一)补贴范围条件

年1月1日后,毕业5年内的我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高考时户籍为西藏的高校毕业生)与区外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

(二)补贴类型和标准

1.生活补贴,标准为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其中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为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贴时间可达5年。

2.住房补贴,标准为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其中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为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贴时间可达5年。

3.一次性路费补贴,标准为元。其中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每年路费补贴元,补贴时间可达3年。

4.一次性安家补贴,标准为元,补贴对象为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三)兑现部门

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市)人社部门审核兑现。

(来源:日喀则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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